根據《銅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銅川市市級公務卡製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銅政發【2011】33號)及《銅川市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銅財庫【2011】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製定公務卡管理辦法如下:
一、公務卡,是指市級預算單位或該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於本單位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貸記卡,分為單位公務卡和個人公務卡兩種,單位公務卡按照《銅川市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個人公務卡是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銀行信用卡,是集消費、結算、信貸、理財等功能於一體的新型現代支付結算工具。公務卡能夠像其他信用卡一樣,由持卡人方便快捷地辦理支付結算並形成相關消費信息,既具備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費屬性,又具有財政財務管理屬性。
二、我院公務卡辦理的範圍為,用於公務支出比較頻繁的在編教職工和人事代理人員,由個人填寫相關信息,提供相關資料,財務處統一辦理。
三、我院個人公務卡的信用額度最低2萬元,最高5萬元,免息還款期為26—56天
四、個人公務卡用於公務支出時不允許提取現金,對個人卡提取現金行為視同個人支付行為,不予辦理報銷相關費用。不得通過公務卡透支提取現金,若有透支提取現金行為,視同個人消費行為,所產生的手續費、利息等一切費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五、個人公務卡用於公務支出後,應及時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因個人原因造成的超過免息期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六、個人公務卡用於個人消費時,單位不承擔個人消費行為引起的經濟、法律等一切責任。
七、個人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製管理,公務卡的卡片和密碼均由個人負責保管,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後的補辦事項由個人自行到發卡行申請辦理,並及時通知財務處辦理相關信息的變更。
八、公務卡用於公務支出時,事前必須辦理審批手續,視同於用款審批,在用款審批單上註明公務卡支出。
九、報銷時,財務人員應按照現行財務管理製度對持卡人的刷卡消費行為進行審核,通過國庫集中支付軟件中的公務卡管理系統,查詢核對公務消費的真實性,對符合報銷條件的部分予以報銷,不符合報銷條件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償還。
十、財務人員對批準報銷並通過零余額賬戶還款的公務卡消費支出,按《銅川市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對不按規定辦理,不及時辦理還款造成經濟損失、工作貽誤的相關辦事人員要做出嚴肅處理。
十一、持卡人調出、退休及其他原因變動時,應及時清理公務卡項下的債權債務,財務人員要嚴格把關並及時通知發卡行停止該公務卡的使用,同時向財政部門備案。
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杏盛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